曲靖市马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曲靖市马龙区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 限额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0-12-24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曲靖市马龙区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
限额的决议
(2020年12月23日曲靖市马龙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曲靖市马龙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符世伟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抗疫特别国债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对政府债务情况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批准马龙区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结果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债券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积极主动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