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马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曲靖市马龙区2020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0-12-24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曲靖市马龙区2020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0年12月23日曲靖市马龙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曲靖市马龙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符世伟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1—9月份地方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对2020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马龙区2020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结果报告中提出的建议,执行好预算调整方案,规范债务资金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