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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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发布日期: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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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按照《曲靖市马龙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有关规定,区人大常委会依法组织对2名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实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完善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程序,保障人大常委会更好行使人事任免权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强化拟任人员宪法意识,督促拟任人员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升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拟任人员依法履职意识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为今后更好地履职奠定基础。

此次考试的内容主要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宪法》《监督法》《代表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区创建,今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等相关内容纳入拟任命的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内容,从而推进领导干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入脑入心,不断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水平,健全完善创建工作体制机制,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及履职水平,推进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为确保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不走过场,区人大常委会对考试程序进行了严格规定,建立了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动态题库,并定期更新试题,每轮考试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题型分为填空、选择、判断、简答和案例分析等多种题型。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考场纪律认真答题。试卷实行百分制,凡考试成绩不过关的人员不予任命。

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每次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做到“任前必考”一人不漏,实现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常态化。2024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累计对13名拟任命人员开展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