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马龙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12月23日,曲靖市马龙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德斌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华、胡娟、郭云春、刘琼珍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1—9月份地方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抗疫特别国债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2019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以及曲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马龙管理部、农业银行曲靖马龙支行工作评议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书面审议了区人大财经委关于曲靖市马龙区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对学前教育、脱贫攻坚、河长制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报告。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人事事项的说明。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曲靖市马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曲靖市马龙区2020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曲靖市马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曲靖市马龙区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草案)》《曲靖市马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范华等四名同志辞职的决定(草案)》。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进宇,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汪志雄,区人民法院院长孙鹏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付丽萍,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区直机关党工委常务副书记陈荣祥,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组长,不是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区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工委(室)副主任、区人大财经委、城环资委委员,各乡(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区水务局、区卫健局、区审计局、区扶贫办、区人民政府国资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马龙管理部、农业银行马龙支行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